悲剧!四川一男子持刀伤人致8人受伤,目击者:其中1人耳朵被砍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越来越多的人身上似乎沉积着压抑和疲惫,他们的精神和情感状态都变得极其不稳定。
四川一男子持双刀追砍路人?官方通报:致8人不同程度受伤,伤者均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5月18日上午10:00左右,在四川南部县金洞路附近,一男子手持双刀将多人砍伤,多名路人被其砍得头破血流,不过幸好目前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而那名手拿双刀砍伤数人的男子,在多名警员的合力之下,最终被顺利擒获。

根据网上流传视频显示,雍某某在持刀砍人时,左右手各持有一把菜刀,以较快的速度在大街上走着,街上有老人肩膀被砍伤站在路边发呆(可能是受惊吓),还有女子头部被砍伤,被其他男同志背着,还有头部血流不止的,蹲坐在路边用卫生纸止血。
警方赶到后,便有三名特警手持盾牌等抓捕工具跟在雍某某身后步步紧逼,而雍某某却并不害怕,也不逃跑,仍旧手持双刀在大街上走着,最终,特警把雍某某顶在墙上抓获。
庆幸的是,伤者及时得到了医护人员的救治,目前没有人员死亡的报告。

据目击者称,雍某一手一把菜刀,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砍,现场多人被砍伤,血流不止,大约有8个人被砍伤,其中一人耳朵被砍掉。
据知情者表示,犯罪嫌疑人年仅21岁,南部县本地人,是一名严重的抑郁症患者,5月17日晚上他与父母发生争吵,5月18日早上发病,在其家中先将父母双亲砍伤后,再到事发路段行凶,他从路边一家卖猪肉的档铺抢来两把刀,开始疯狂作案,男子到底为何砍人还不清楚。
当地一位居民表示,事情发生在上午10点左右,金洞路附近,有多名路人被砍伤,没有人死亡,男子最后被警方抓获。


警方通报
18日,南部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2023年5月18日10时许,我县发生一起故意伤人案件。雍某某(男,21岁,南部县人)在县城桂博路持刀伤人,致8人不同程度受伤。伤者全部得到妥善救治,均无生命危险。目前,雍某某已被警方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个人以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构成持刀伤人的理由。
1、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本案中,雍某某用刀对不特定的人进行无差别的砍杀,如果致一人以上重伤,符合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如果雍某某仅造成一人以上轻伤,则应当适用《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根据《刑法》十八条,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则不负刑事责任。但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行凶时精神正常,则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还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是否具有精神疾病,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定。


此事一出,迅速引起了热议
有网友表示,在这个时代,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各个方面的压力,也有可能受了不少的委屈,但是你的压力,你的委屈不应该让别人为你买单,路人更是无辜的,他们没有招谁惹谁,为何会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他们该向谁说理去?
还有网友表示,从嫌疑人的照片来看,完全看不出来是个21岁的小伙子,反而像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暮气沉沉,满脸愁容。
也有网友表示,应该好好查查原因,有可能他真的是被逼得无路可走。
更有网友表示,钱不好挣工作不好找,家庭矛盾就越多,怨愤冲动暴躁。
最后有网友表示,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的路人,他们又没把你怎么样,冤有头债有主嘛。


最后,我们也要感谢警方及时出击,将嫌疑人控制住,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这一事件再次证明了警察的重要性,他们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要关注身边的朋友,及时发现他们的异常情绪,及时帮助他们,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