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向员工“追薪”!有银行追回超五千万,会否常态化?

银行机构正在向自家员工“追薪”。

南都·湾财社记者日前梳理已公布的上市银行年报发现,部分银行在2022年度报告中首次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相关数据。其中,招商银行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总金额最高,超过5800万元。

4月14日,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银行高管与员工的不合规行为,避免短视行为导致的银行风险积累。但从长远来看,还应该运用好中长期激励手段、进一步完善薪酬激励机制。

有银行追回薪酬超5800万元

据南都·湾财社记者不完全统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均在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其中,招商银行、渤海银行和九江银行则是披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具体细节。

具体来看,招商银行在年报中披露称,2022年该行对2876名员工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若以该行去年员工总人数11.3万人计算,被追回薪酬的员工数量占比为2.55%。

渤海银行年报显示,2022年该行追索扣回370人绩效薪酬1760万元。以此计算,相当于人均被追回4.76万元。

城农商行中,在港上市的九江银行也在年报中披露了金额数据,报告期内该行绩效追索扣回总金额为163万元。

不同于前述银行,江西银行在其年报中透露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具体事由。报告显示,2022年该行主要对不良资产形成负有责任的人员,按不良责任本金大小进行认定,并追索扣回相应绩效薪酬。

95%以上银保机构已制定相关制度

和薪酬延期支付一样,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也是金融业薪酬调整的重要内容。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是指金融企业的高管和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不仅可以止付未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薪酬,并且可以对已经发放的绩效薪酬予以追回。

不难看出,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意在将员工薪酬与风险相挂钩,从而约束金融企业高管和员工从事高风险的投机行为。

早在2010年,原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首次提及,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2021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这一制度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

2022年8月,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再次强调金融企业应当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并明确适用于离职和退休人员。

此后,部分银行公开表示已建立相关制度。例如,民生银行行长郑万春曾在该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会上表示,近年来,该行持续优化高管薪酬约束机制,完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机制,督促高管尽职履责。

今年3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文,透露了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文章称,截至目前,95%以上银保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

银保监会指出,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受访专家:还应运用中长期激励手段

针对相关机制的建立,董希淼向记者表示,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具有约束作用,能够在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促使银行高管和重点岗位员工注重合法合规、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合规行为。

而从长远来看,董希淼认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肯定会成为常态,但要使得银行员工尤其是高管的薪酬体系与其审慎性风险承担行为有效挂钩,仅建立这一机制是不够的。

“根本在于要加快推出并运用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完善银行薪酬结构,避免因短视行为导致银行风险的积累、影响银行的长远利益,增强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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